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,是在一間酒吧, 你穿著花襯衫、西裝褲,率性地從樓梯上走了下來; 第二次見到你的時候,是在街上, 我們記得彼此,於是交換了電話號碼。 一路走來,我的眼裡只有你。 「結婚,是所有人的權益。」 獻給那些為愛,不斷在奮鬥的人。